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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福:打狠打疼 打准打实 打深打透 以打击新战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10月2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胡家福主持召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调研专项斗争讲话精神,听取中央督导组督办涉黑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打开路,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做到打狠打疼、打准打实、打深打透,努力以打击新战果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胡家福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大破案攻坚力度。针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迟缓、一些涉黑涉恶线索尚未查实查透等问题,各地特别是长春、吉林、四平、白山等地公安机关要对尚未查结的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采取超常规举措,倒排工期、挂单销号、全力攻坚,坚决完成线索核查“清零”目标。针对打击新兴领域黑恶犯罪力度不够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串并分析研判,认真研究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涉足领域“金融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实施手法“网络化”、逃避打击“伪善化”等新特点,有的放矢探索实施新战术、新战法,努力做到以变应变、以新应新。针对各地黄赌毒专项整治开展不平衡问题,要抓紧组织开展全省统一行动,采取跨区作战、异地用警进行突击清查,力争迅速捣毁一批黄赌毒窝点、查办一批案件、打处一批犯罪分子。

胡家福要求,要勇于破解难题,着力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质效。执法思想不统一、案件改变定性过多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瓶颈。全省政法机关要组织全省办案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最新出台的4个法律政策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公安机关要缜密侦查,全面、规范、及时发现、提取和保全各种证据,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确保认定的案件事实有证据支持,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够查证属实。检察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完善提前介入、捕诉一体机制,对发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线索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监督立案,对发现的漏犯、漏罪依法追捕、追诉,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确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审判机关要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案件,审理法官要激发斗争精神,敢于拍板定案、勇于依法办案,确保该按涉黑涉恶犯罪定罪判刑案件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充分发挥法律政策专家人才作用,及时对案件进行评查指导,必要时召开会商协调会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

胡家福强调,要精准把握态势,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勇于反躬自省,加强协作配合,紧盯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领域整治和重点案件办理,对照整改清单进行再梳理、再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督导“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决不能同样错误一犯再犯。要在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推出“自选动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体现吉林特色、符合本地实际、回应人民关切。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保护伞”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出现涉“伞”问题的部门要认真总结反思,切实找准易发腐败的风险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组织部门要对村“两委”成员人选进行再梳理,对补齐的村干部要进行再考察,对暂时没有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屯也要列入视线,持续排查黑恶问题隐患,着力建好建强基层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黑恶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本领域行业乱象,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重点监控等机制,实现行业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胡家福要求,要创新宣传方式,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获得感。省扫黑办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展。各地、各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注重整体谋划,把握“时度效”,强化宣传引导,有序营造扫黑除恶宣传声势。要加强专题策划,各地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要开辟《扫黑除恶吉林亮剑》宣传专栏,省内重点新闻网站以及省直主要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制作交互性、参与性强的新媒体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扫黑除恶宣传报道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要强化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一批专项斗争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先进集体、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基层党员干部精神风貌发生重大变化、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群众身边治安问题得到解决等方面的积极反映,着力释放出扫黑除恶强大“正能量”。要加大典型案件报道力度,一案一评、一案一析,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努力把典型案件报道变成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扎实做好负面舆情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金波,省法院院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家新,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尹伊君,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孙继光,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董维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岳洪喜,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杨维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省扫黑办副主任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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