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法系统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全县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广大市民,如发现以下问题,请向我们反映,共同守护县域经济良好的发展环境!
🛡️ 一、强化履职担当,全力护航企业发展
全县政法各单位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全力为企业发展“撑腰鼓劲”:
👉 严打涉企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欺行霸市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追赃挽损。
👉 提升办案质效: 推动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 推行柔性执法: 坚持宽严相济,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 畅通服务通道: 健全“企呼我为”机制,主动上门走访,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 二、紧盯突出问题,精准受理9类线索
即日起,我们重点受理以下9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1. 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有诉不理
对涉企报警、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漠视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理诉求的。
2. 违规执法办案
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及执法“寻租”等行为的。
3. 违规插手经济纠纷
以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市场经济纠纷,滥用职权的。
4. 滥用强制措施
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和账户,损害当事人人身权利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5. 案件久拖不决
案件办理违反法定程序或违规超期办案,滥用自由裁量权,事实认定、适用法律错误,影响公正裁决的。
6. 消极执行乱执行
在执行阶段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或无正当理由久执不结,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
7. 违反“三个规定”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具体涉企案件处理的。
8. 吃拿卡要、利益输送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企业搭股经商、吃拿卡要、摊派费用,或搞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的。
9.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规收费、随意罚款、多头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等加重企业负担的乱象。
⚠️ 三、规范受理范围,明确不予受理情形
为提高线索核实查办效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线索受理范围:
❌ 无明确被投诉对象或具体事实理由的;
❌ 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 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
❌ 以同一事实或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 四、畅通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通过以下方式如实反映问题线索:
🏢 中共长岭县委政法委员会
📞 举报电话:0438-7235663
🏢 长岭县公安局
📞 举报电话:0438-7220110
🏢 长岭县人民检察院
📞 举报电话:0438-7819005
🏢 长岭县人民法院
📞 举报电话:0438-7286226
🏢 长岭县司法局
📞 举报电话:0438-7220239
📝 五、严格举报须知,依法保护反映人
🔒 提倡实名举报: 为提高线索核实查办效率,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线索或打击报复反映人。
⚖️ 坚持实事求是: 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尽可能详实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受理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受理线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集中受理期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受理,相关反映渠道长期有效。
🌟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建设者!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守护县域经济良好的发展环境,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亮底色!
中共长岭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