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元旦前夕的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内,没有了往日的剑拔弩张。随着原告邢某与被告某装饰公司负责人张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21000元装修质保金到账,一笔拖延13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终于在年末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立案到当庭和解、即时履行,在法官的高效调解下,双方迎来了一个没有“心结”的新年。
“我是过了13年才想起来要钱,但我活都干完了,他们确实也没给钱,难道就可以不给了吗?”2025年12月16日,邢某来到昌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他诉称,自己十几年前给张某的装饰公司干活,按对方的要求预留了自己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共计3万多元,经多次催要该装饰公司仍未能返还。眼看新年将近,不愿此事再拖延一年的邢某诉至法院,要求装饰公司返还质保金并赔偿损失。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邢某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该装饰公司的账户。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刚梳理完案情,就收到了该装饰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
告认为,公司经营地不在昌邑区,案件应由其经营地法院管辖,同时辩称未支付质
保金是因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邢某始终未来结算,故而不同意支付全部质保金
,双方矛盾尖锐,各执一词。
距离年底仅剩半个月,既要审查管辖权异议,又要处理财产保全,还要兼顾当事人
的诉求,如何在年末高效化解纠纷,让双方都能解开“心结”过新年,成为摆在承
办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群众的事没有小事,更何况临近年关,更应该让当事人带着满意回家过年。”
承办法官将此案列为重点调解案件,一边加快审查管辖权异议,一边主动联系双方
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和诉求。
经审查,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既有昌邑区,也有船营区、龙潭区等其他区域,但被
告工商注册地为昌邑区,昌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经过一番法律释明,被告装
饰公司撤回了管辖权异议。
妥善化解了管辖权异议问题后,承办法官没有坐等开庭,而是多次通过电话、微信
与双方沟通,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年末经营与生活需求等方面逐一向双方释明
法理,打消双方的对立情绪。
12月30日,案件如期开庭。法庭上,双方依旧情绪激动,围绕工程款支付、时效问题、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具体数额等问题争论不休。承办法官见状,决定暂停庭审,启动当庭调解程序。
“马上就要到2026年了,距离农历新年也不远了,大家也都想安安稳稳过个好年,相信你们肯定也不愿意一直耗在诉讼这步。”承办法官首先安抚双方情绪,“邢某,你肯定想尽快拿到质保金,好好过年;装饰公司这边,一定也不想因为诉讼影响声誉和经营,咱们不如各退一步,找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
承办法官逐一拆解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对于时效和证据问题,结合双方陈述和提交的证据,原告确实已超过法定时效未主张,也有部分质保金不能提供相应票据佐证;对于工程质量问题,根据双方陈述可以明确存在一些瑕疵,但碍于时间较长,被告无法提供相应证据;综合上述考虑,承办法官建议双方实事求是,对没有证据的不再主张,对确有证据的据实返还。
“法官,我们不是不想给,是邢某的账目材料确实不清,而且13年没找我们,现在证据又不全”被告公司负责人坦言,“加上现在临近年关,工人工资要发,公司确实有难处,但我们也愿意配合解决问题。”邢某也松了口:“这么多年没找,我也确实有问题,只要能返还大部分质保金,我也愿意放弃其余部分。”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逐步放下对立,就解决方案达成共识——被告公司当场返还邢某质保金21000元,邢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争议。
协议达成后,被告公司负责人当场通过手机转账,将21000元工程款转入邢某账户。收到转账提醒的那一刻,邢某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这下也算能安心过个好年了,谢谢法官!”
被告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原本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当庭就解决了,既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也没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
“案结事了人和,是我们办理每一起案件的目标。”此次案件的高效化解,不仅是昌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更体现了法官在面对复杂案情和对立情绪时,运用智慧和耐心促成和解的专业素养。昌邑法院将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以“不打烊”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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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孙剑波 复审:于 兰 终审:王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