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庭审现场“搬”至村委会,就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搁置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基层联调”多元解纷模式,法庭联动司法所、村委会合力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让长达十年的邻里债务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圆满化解。
事情追溯至2016年,村民老李(化名)因资金周转困难,找到同村村民老王(化名),请求老王帮忙到向当地信用社办理贷款2万元。贷款发放后,老李仅支付700元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长期拖欠未还。因贷款登记在自己名下,逾期未还款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为避免不良信用记录,老王无奈先行代为清偿了该笔贷款的全部本金及剩余利息。
还款当日,老李向老王出具欠据,书面承诺将于2024年还清全部款项。可约定还款期限届满,老李迟迟未履行还款承诺。老王多次私下沟通、上门催讨,均无果而终。多年邻里情谊因此产生裂痕,无奈之下,老王一纸诉状将老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出行不便,且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标的明确、矛盾焦点集中。为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减少群众诉累,将庭审现场设置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上门开庭、就地解纷,开展巡回审判。开庭前,法官特意邀请双方都十分信任的司法所所长、村干部参与调解,汇聚基层力量,合力化解矛盾。
庭审现场,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庭审,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调解。法官向老李释明代偿债务的法律约束力,讲明逾期拒不还款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兼顾邻里乡情,辅以柔性疏导,劝说双方珍惜多年邻里情谊,理性协商解决纠纷。
“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是情分,依法还款是义务。老王当初好心帮你贷款解难,如今代为还款背负压力,你拒不还钱不仅违背诚信,更是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得不偿失。”承办法官现场耐心劝导。
在场的司法所所长和村干部用乡音乡情讲事理、拉家常,逐步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化解彼此心结。
村干部也在一旁劝说双方当事人:“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陈年旧债闹到法庭,既伤感情又耗精力。现在法官上门给咱们解决问题,公平公正,就是希望咱们把事情妥善了结。”
在多方耐心调解、温情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放下隔阂、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还款金额与还款期限。签字确认后,两名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彻底化解了纠缠十年的矛盾。
“不用跑老远到法院,在村委会就能把十年的纠纷解决了,法官办事公正又贴心,真是帮了我们大忙!”纠纷顺利解决后,当事人老王感慨道。
近年来,大绥河法庭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落实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社院落,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普法,切实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切实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大绥河法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托多元解纷体系,凝聚基层治理合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