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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主要职责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朝阳、法治朝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形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有关法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與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