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精准回应企业职工涉法诉求,大安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职能,统筹政法各单位力量,紧扣企业经营发展和职工权益保障中的高频法律问题,精心汇编推出“法润营商·涉企法律知识精选问答”专栏,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下面,大安市人民法院重点围绕合同纠纷、招投标等方面开展普法问答。
1.企业对外开展商务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时,如何规避合同法律风险,出现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商务合作签订合同,核心围绕事前风险防控、事中履约规范、事后纠纷处置三个层面做好合规管理。
一是事前审慎审查,签约前核实对方主体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履约能力,避免和无资质、失信主体合作;合同条款尽量细化,明确合作内容、价款支付、交付标准、违约责任、争议管辖、保密义务等核心内容,模糊表述极易引发后续纠纷;重要合作建议交由法务或律师审核,杜绝口头约定,所有合作事宜落实到书面合同。
二是事中规范履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付款、交货、验收等环节留存签收单、对账记录、沟通函件等凭证;若对方出现逾期履约、质量不符等违约苗头,及时发送书面催告函,固定对方违约证据,避免自身被动违约。
三是纠纷多元处置,发生合同争议后,优先通过协商、发律师函方式和解;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商事仲裁,或向约定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对方存在合同诈骗、恶意拖欠货款等涉嫌刑事犯罪情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同时注意诉讼时效,一般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需在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2.企业对外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容易触碰哪些合规红线,如何做好风险防控?
答:企业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核心要严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避违法违规风险,具体防控要点:
一是严禁串通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报价围标、串标,不得与招标方私下协商更改招标条件、泄露标底,也不得通过贿赂、利益输送等方式谋取中标,此类行为不仅会被取消中标资格,还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杜绝虚假材料投标,不得伪造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财务报表、授权文件等资料参与投标,一经查实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后续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
三是规范投标报价,不得恶意低价竞标,中标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偷工减料履约;同时要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明确项目资质要求、履约标准、付款节点,避免因自身理解偏差导致投标无效或后续履约违约。
四是做好档案留存,投标文件、答疑沟通记录、中标通知书、履约合同等资料完整归档,以备监管部门核查;若遭遇不公平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形,可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提起投诉,维护自身公平参与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