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精准回应企业职工涉法诉求,大安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职能,统筹政法各单位力量,紧扣企业经营发展和职工权益保障中的高频法律问题,精心汇编推出“法润营商·涉企法律知识精选问答”专栏,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下面,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围绕财务、商标侵权等方面开展普法问答。
1.企业内部股东私自侵占公司经营利润、私自转移公司资产,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答: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企业先梳理财务报表、转账凭证、分红协议等证据,整理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途径追回涉案资产。
2.小微企业负责人为感谢审批人员日常关照,赠送价值几百元土特产,是否触碰法律红线?
答:单次小额土特产赠送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属于违规往来行为,容易逐步形成利益捆绑,埋下廉政风险。企业商务往来坚持清白交往原则,以正规商务礼仪开展沟通,杜绝常态化赠送礼品行为。
3.发现同行业竞争对手盗用自家商标、冒用企业名义签订合同,该如何维权?
答:固定侵权合同、产品实物、宣传页面、交易记录等证据,先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查处;若侵权获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追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诉职能,协助企业打击侵权违法行为。
4. 企业想要主动排查内部廉政漏洞,如何对接检察机关获取普法与风险指导服务?
答:企业可通过属地检察院对外联络部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出法治体检申请,检察机关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普法讲解,梳理采购、财务、招投标等高风险岗位隐患,提供合法管理思路,常态化送法入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