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做实量刑协商 实质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

    德惠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及全省检察长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体落实,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在办案中更加深化落实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实量刑协商,实质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


强化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
    以同录为抓手,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确保认罪认罚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助推人权保障。录像初始,检察官着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开展认罪教育工作,并依法充分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理智、自愿地做出选择。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学历及认知导致对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认识不清,杜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流程化认罪,知悉权不充分,导致认罪认罚的反悔。




做优做实控辩量刑协商
    加强与辩护人、值班律师沟通,做到量刑协商过程实质化。办案人准确把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从重从轻、从宽幅度,加强与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沟通,平等、充分开展量刑协商,切实保障辩护方参与认罪协商并提出意见的权利,充分听取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对提出的合理诉求、意见充分考虑并吸收。着重对辩护人、值班律师提交的卷宗内未体现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家庭环境、成长背景、生活条件、一贯表现及犯罪后的态度等酌定情节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查,证据属实的,予以认定。协商过程中,将认定的所有法定、酌情从重、从轻情节与辩护人、值班律师达成一致意见,并将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量刑问题全部在具结书中体现,减少辩护人在具结书认定的事实和量刑范围外“独立辩护”,避免犯罪嫌疑人因认定的量刑情节不符,导致对刑期预判不足提出上诉。




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
    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针对同录前期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强调规范录制,保障同录效果。一是检察人员全程着检察制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严肃,用语文明规范;二是全程由检察官主持,检察官助理只负责其他辅助性工作;三是具结书签署同录,保障录音录像完整、连续。同时,将认罪认罚系列配套文件学习作为检察办案人员的基础课程,开展经常性学习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在量刑建议、矛盾化解等方面能力,准确把握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从重从轻、从宽幅度。


    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长春检察文化的价值追求,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将“人文司法、公信检察”统一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德惠检察工作现代化!


来源:德惠检察

德惠市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