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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聚合力强化监督 提质效协作共赢——德惠市检法两院“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畅通审判监督渠道,促进检法协调配合,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德惠市人民检察院与德惠市人民法院共同成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法两院以会签的三项意见为发力点,着力构建集约化、体系化、全方位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运行机制。




   一、会签《关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


    一是加强重大社会影响审判监督案件会商。对有重大社会影响且检法两院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在提出监督意见前,要进行沟通会商,对仍有争议的案件可分别请示各自上级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共同做好“三同步”工作。二是依法稳妥处理重大涉法刑事申诉案件。对原审裁判无明显不当或仅存在瑕疵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矛盾化解,维护裁判效力和司法权威;对原审裁判可能存在明显错误或有重大疑问的,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共同研判处理意见,维护司法公正。三是规范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人民法院要及时审查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并在三个月内回复办理情况。人民法院逾期不回复或决定不启动再审,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再审的,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二、会签《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与民事、行政检察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突破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瓶颈


    针对近年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到位等制约因素,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办法》中对于案卷调阅制度、除再审检察建议之外的检察建议办理流程、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适用标准不统一的处理等问题与人民法院取得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三、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合力维护公平正义


    意见明确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时注重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多元化预防、治理手段有效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促进实质性化解矛盾。对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相关细节进行了细化规定。检法两院探索诉源治理,争取在诉之前找到“源”,将纠纷消于无形。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好地发挥民事审判和民事检察职能。
德惠市检法两院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形成的各项机制,一方面让检察监督更有力,切实督促司法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另一方面让检法协作配合更高效,合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工作局面。


    在下一步工作中,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着力探索将刑事执行监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等工作纳入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努力构建集约化、体系化、全方位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德惠市人民法院同心同行、同向发力,共同提升检察监督与审判工作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积极探索。


来源:德惠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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