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道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诉前调解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及时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和“终点站”。
近日,胜利街道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何某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装修款合计约18万元。同时,双方还明确了权利与义务,但由于装修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何某便要求装修公司按照未完成工程量返还剩余装修款和违约金,因双方在返还金额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产生矛盾纠纷。胜利街道综治中心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迅速组织人民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充分了解矛盾纠纷情况的基础上,找准问题切入点,通过情、理、法相融合的疏导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理性看待问题。经过多次沟通调解,装修公司同意返还给何某装修款6.6万元,同时,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此次调解实现了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双方当事人深切感受到调解工作的“温度”和“速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接下来,胜利街道综治中心将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采取灵活有效的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德惠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