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政治性、战略性、长期性任务,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和全国扫黑办部署要求,一体推进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各项工作,有力巩固深化了专项斗争成果,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吉林新篇提供了坚强保障。
政治引领 压茬推进
全省上下站在事关“长治久安、人心所向”的政治高度,高站位谋划、高水平推进、高标准落实,组织开展线索清仓、案件清查、黑财清底、伞网清障、行业清源“五清行动”,压茬推进“十件实事”、追捕“漏网之鱼”等重点任务,以“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吉林见行动”的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吉林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必须赢的“政治大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写入全省“十四五”规划,连续四年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自上而下推动落实。省委政法委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政法举报中心,首创“一谈一函两单”工作机制,建立省委政法委书记与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谈话制度,对各地区、政法单位、行管部门分别发出工作提示单、案件督办单和任务提醒函,推动党政属地责任、政法办案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三个责任”全面落实。各地、各部门共同发力、举旗攻坚,形成了“省级统筹、层级联动、一体推进”的斗争新格局。
坚持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固根基的“民心工程”。牢记“扫黑除恶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连续打掉了多个涉黑涉恶组织,破获了一系列相关刑事案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干部,带动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2023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上升到98.26%,连续4年保持在98%以上,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坚持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强治理的“法治典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充分认识与黑恶犯罪作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指示,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省两办印发的《实施方案》为龙头,全面完善防范整治、依法惩处等6类工作机制,健全配套机制119个,“1+6+N”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日趋完善。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把扫黑除恶细化安排为16项具体任务,切实推动两项重点任务深度融合、协同并进。省直政法单位联合下发《涉黑涉恶常见罪名及证据标准》,统一法律尺度、消除司法分歧、提升办案质效。2021年以来,全省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审服判未上诉率达到49.2%。
深挖彻查 依法严惩
全省上下坚决落实“依法严惩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手软”工作要求,紧盯黑恶势力转型变异、隐身上网等新趋势新特点,抓早抓小、紧盯不放、露头就打的从严态势不断巩固。
线索核查是“入口关”,决定斗争整体成效。我省聚焦提升线索核查整体成效,不断建立健全线索核查工作机制,明确市州兜底,完善市级复核、省级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全量线索清仓见底行动,实行省级会商研判、挂牌督办,一批被查否的线索复核成案。积极开辟监所“第二战场”,搜集余漏罪线索352条,破获6起20年前陈年命案。
大要案查办,是人民群众最能直观感受到的扫黑战果。省委政法委创新“省级统筹、领导包案、专组盯案”攻坚机制,紧盯全国扫黑办督办重点案件,省委书记带头包保,各级领导包案攻坚、省市共同督办,攻克了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全部办结。省公安厅制定扫黑除恶斗争14项配套机制,被公安部转发推广。坚决处置“悬案”、追捕“漏网之鱼”,目标逃犯全部追捕到案,成为全国首个“清零”省份,不让正义迟到。实行“把关组统一把关+联席会议研究”双重把关审查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关”,最大程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省法院牵头建立“黑财”执行工作专班,会同省级政法单位联合制发《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对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的规定》,明确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审查认定标准,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治理“老赖”专项行动,依法精准收缴“黑财”。全省黑财案件执行质效逐年攀升,目前执结率达到88.89%。
“保护伞”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全省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充分发挥纪法协同办案机制优势,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巩固深化了纪法同步上案、“双专班”“双移送”办案模式,推动扫黑与“打伞破网”深度结合、高效同步,确保揭开“盖子”、挖透“根子”。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开展“回头看”,开展中央、省级挂牌督办重点案件专项筛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肃疾治乱 正本清源
基层基础薄弱、社会治理缺位、行业监管不力,是黑恶势力滋生的重要病灶。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上下始终坚持“打与治”两手都要硬,在建强基层基础、推进系统治理上狠下功夫,有效夯实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体系。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关键要让黑恶势力在各行各业无处生根。聚焦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我省开展乱象整治行动,印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19条具体规定,滚动式推进问题排查,递进式做实隐患治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金融放贷、文化旅游等“7+3”十大行业领域乱象得到系统治理。聚焦群众痛恨的“沙霸”“矿霸”,连续4年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吉林蓝天碧水、青山黑土。
紧盯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农村基层政权,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每年由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逐村落实整顿措施,共排查整顿村党组织1100余个。坚持村干部“凡进必审”,每年对现任村干部开展1次县级联审。组织开展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清查,确保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从严防范整治涉网黑恶犯罪,在全国率先推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和县、镇、村“三级书记”负责制,开展“云剑”等专项行动,侦破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从细防范整治青少年涉黑恶问题,印发《全省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和校园欺凌专项整治,防止未成年人被裹入黑恶势力,省检察院指导办理的“李印等人涉恶案”得到最高检肯定。从实防范整治刑释人员重复犯罪,推进“排查走访帮扶”专项活动,涉黑涉恶类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
建章立制 常治长效
我省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有力支持和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
组织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四方扫黑除恶骨干进行实务同堂培训,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开展专业培训2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办案合力。强化案件侦、诉、审、执全流程质量控制,完善专家团队办案、分级把关、集体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升实战效能。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机制,总结探索打击惩处违法犯罪的新机制、新手段、新战法,全面带动提升队伍的斗争意识、斗争本领。
我省深入总结专项斗争期间发动群众的有效做法,印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保护办法》等,鼓励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放心举报。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类媒体刊发扫黑除恶斗争报道500余篇,网上点击量突破9000万次,持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省把“一案一整治”的“吉林经验”固化为工作机制并深化发展,督促行业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源头治理等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黑恶势力“前打后生”。2021年以来,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向有关单位制发“三书一函”256份,目前已整改93.1%;相关管理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健全各类规章制度87个。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永远在路上。全省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不动摇,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力维护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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