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土地租赁起纷争 田间地头促调解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劝农法庭法官王宇峰通过实地调查、多方走访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农民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经两次续租,目前已履行7年。近期,原告经测量,认为被告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与租赁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故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超额支付的租金一百余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受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本案时间跨度较大,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多年,且案件涉及出租土地的农民30多户,涉及土地地块130余块,而且双方当事人均无法提供土地面积测量参照标准。考虑到事实认定不清会导致当事人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而进行鉴定则会产生高额的费用支出和额外的时间成本,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联系上了多年前案涉土地出租时进行过测量的村小队成员王某,通过视频沟通,并邀请村书记同行的方式,结合由测量人员提供的地图,对案涉土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相关农户进行了问询,终于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
原来纠纷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当初双方在测量土地的时候,因案涉地块太多,双方出于信任仅进行了粗略测量,故包括水池、垄沟、马路均有一部分面积粗略地计算进了租赁土地的面积;第二是因原告自身原因导致部分土地长期未使用,致原出租农户不忍看土地荒废又自行对土地进行了耕种,导致当前测量的实际土地租赁面积与约定不符。基于案件的实质争议焦点及现场认定的事实,承办法官从以上两个方面入手,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各方应承担的履约责任予以认可,该案成功以调解结案。
二道法院劝农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结合辖区特点,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办案,及时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