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通过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线索排查、编发手册五方面开展整治工作。1、自查自纠,定期报送问题台账。区司法局督导各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自查自纠,认真排查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立整立改。2、集体研判,梳理复议应诉线索。在复议应诉线索梳理方面,对近五年来的28件行政诉讼案件和28件行政复议案件,逐一分析梳理,查找涉及影响行政执法的问题,针对征收领域出现的一些共性问题,与征收办等单位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3、强化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区司法局针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执法部门存在的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后,组织参会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通过将获取执法资格。4、案卷评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执法部门近几年来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促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为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利支撑。5、编制手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司法局将近几年省、市、区关于行政执法的文件梳理汇总,包括“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制度、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编辑成册,发给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方便各部门随用随学,促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