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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中共抚松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抚松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下设4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政治处、综治维稳科、执法监督和反邪教科),核定全额拨款行政编制11名,实有13名。设领导职数4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2012年4月9日成立下属事业单位抚松县法学会(为社团组织,由政法委代管),2017年9月8日,经抚松县机关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2名,实有1名,核定专职副会长职数1名(未定级)。

    2019年6月20日,抚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查室更名为抚松县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实有4名。

    中共抚松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三)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边境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六)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