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工程丨一案调解多案结 纠纷化解“一次到位”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年09月28日 16:13 吉林
“太感谢法官了!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纠纷,还让我们不用跑两趟,省了太多事!”近日,在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向法官连连道谢,这背后是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暖心故事。
一场事故,三起诉讼
2024年12月,吉林高新区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邢某驾驶车辆与李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邢某及其车上人员韩某、程某、魏某三人发生人身损害。经公安交警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邢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韩某等三人就医出院后,因事故赔偿问题与邢某、李某无法达成一致,分别向吉林高新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速审团队承办法官仔细翻阅三起案件材料,意识到这三起诉讼基于同一起交通事故,事实相同、争议焦点也重合,三名原告仅起诉了事故车辆的车主,未起诉保险公司,如遗漏了此次事故其他诉讼主体,将会对案件的认定及审理有较大影响,于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依职权追加了李某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
合并调解,省时解忧
“如果分开审理,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还可能让矛盾进一步激化,不利于真正解决问题。”带着这样的考量,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原、被告均表示对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没有异议,核心矛盾还是集中在赔偿金额上。看到双方有协商的基础,法官当即决定将三起案件合并,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从根源上化解纠纷,经过庭前一系列的先行听证、线上摇号、先行鉴定等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了解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通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化解纠纷。此次事故中的乘车人员韩某、程某等人念及与被告邢某系多年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三人与邢某在鉴定结果出具后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由邢某联系其车辆所属的某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邢某对韩某三人的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此次事故中,被告李某负次要责任,剩余不足部分需要邢某予以负担,即使签订该和解协议,仍有必要依照投保额度并结合李某投保保险公司赔偿数额精准计算,才能更好地保障韩某三人的合法权益。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结合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从证据和法律事实的角度分析涉案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厘清保险条款与具体理赔条件;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双方当事人,帮助原告一点点梳理赔偿明细,兼顾了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剩余赔偿不足部分,缩小金额分歧。经过法官详细的释法明理以及认真核算,各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天,原告三人向承办法官送来感谢信,真诚地表达了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认可、对法官敬业的肯定,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背后往往牵扯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其中的矛盾纠纷并不是仅运用法律条文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厘清矛盾焦点,找准各方的利益平衡点,从“情、理、法”三方面出发,在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解决矛盾争议点。吉林高新法院创新“先行鉴定+先行调解”调解方法,在收案后及时厘清法律关系,联系各方当事人将鉴定过程提前,以鉴促调及时固定合理损失,同时通过精准计算,优化当事人调解预期,更好地推动道交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来源:立案庭
初审:韩 冬
复审:常晓巍
终审: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