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区关于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吉林高新区新闻中心 2026年8月5日 16:33 吉林
【便民提示】本公告已于2024年4月发布,内容无变更,持续有效,为方便社会公众阅读,现将原文再次推送如下: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邪教组织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打击和震慑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五)举报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予以表彰奖励。奖励标准主要有: (一)发现涉邪教活动线索,及时报警或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至1000元; (二)发现邪教人员张贴、散发、投递邪教类反宣品等非法活动时,直接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或协助公安机关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至2000元; (三)根据举报的重要线索,抓获邪教组织活动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或各层级骨干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至5000元; (四)为公安机关公开悬赏的重大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帮助的,依照悬赏公告予以奖励。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视情给予更高奖励。 三、举报认定和不予奖励的情形 (一)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 (二)一人多处举报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 (三)多人举报相同内容,经核查后,认定奖励首位举报人员(以受理单位登记时间为准); (四)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不予奖励; (五)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不予奖励; (六)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不予奖励。 四、法律责任 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二)口头举报 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属地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案件线索的受理部门和查办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不予公开,给予隐私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