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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两级联动 齐抓共管 守护松花江流域“生态美”

4月18日,为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松花江流域治理的监督,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在吉林省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开展巡河工作,针对该区域内出现的当地村民违规种植“水淹地”(又称内陆滩涂湿地)的行为,进行现场踏查并召开磋商会议。吉林省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吉林市松花湖管理局、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水利局、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代表与各相关单位代表对松花江沿岸开展巡查,以及到违规种植“水淹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违法侵占“水淹地”开垦范围、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及公共利益受损现状。

巡河结束后,各方代表在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召开磋商会议。检察机关认为:在吉林省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违规种植“水淹地”,会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稳定,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需要相关单位依法履职,系统谋划推进湿地保护与利用,多措并举开展湿地保护修复行动,实现生态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

各单位与会代表立足本单位职能,纷纷建言献策,达成“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协作意见。通过召开本次会议,各单位职责得以明确,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断细化,形成了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对于有效治理受损的生态环境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携手各单位共同应对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进一步织密“保护网”,共同守护松花江流域“生态美”


桦甸市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