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拘留我,我马上凑钱。”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拘留的刚性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到期后,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归还。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分期偿还借款。然而,调解协议签订后,李某仅象征性地支付了首期款项,随后便再次“失联”。张某多次催讨无果,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线索,多次电话、线下传唤李某,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约束力,若你继续规避执行,将面临罚款、司法拘留,还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刑事责任。”面对法律威慑,李某口头承诺“会想办法解决”,却始终无实际行动,甚至在被再次传唤后公然摆出“无钱可还、拒不履约”的无赖姿态,肆意挑战司法权威。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结合李某隐匿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作出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失去人身自由的现实惩戒,让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失信行为的严重性。在拘留所羁押期间,李某经过彻夜反思,彻底摒弃了拖延、逃避的错误想法,主动联系家人、亲友多方筹措资金。次日,李某家属携带足额执行款项前往法院,代为履行了案款清偿义务。
法官提醒:诚信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根本准则,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企图以失联、拖延、耍赖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行为都是徒劳的。唯有主动履约、诚信守法,才是化解执行纠纷、免除法律惩戒的唯一正确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