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营造发现榜样、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浓厚氛围。“蛟河法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学习身边榜样”专栏,刊发一批先进典型,大力树立、宣传一批可信可学、可追可及的身边榜样,用身边榜样教育身边人,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用榜样的力量激励自身奋发有为、干事担当、展现新作为。
任星潼,女,198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任蛟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她始终坚持笃行不怠、精耕细作,从民商事审判到优化营商环境,在促进地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2023年,任星潼同志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其撰写的《邵某等诈骗案》案例被评为全市法院“精品工程”优秀案例,其参与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的课题组撰写的论文被评为三等奖。
任星潼同志自负责立案庭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融入至立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力争让企业在蛟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感受到最便捷、最快速、最温暖的诉讼服务。为了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该同志在原有诉讼服务的窗口上,创新开辟了涉企登记立案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对涉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近两年来,共接待了涉企纠纷案件当事人161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提示法律风险点154次,充分维护和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衔接司法审判与营商环境工作的沟通桥梁,在她的牵头下,与蛟河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涉企法律服务中心,聘请8名知名企业家为特邀调解员开展涉企案件诉前化解工作,构建了“三专”机制,实现了“快调、快审、快执”的目标。 2023年,参与涉企法律服务中心化解案件256件,申请司法确认178件。与蛟河市吉银村镇银行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全省首家“金融纠纷调解室”,推动“7+7+1”的运行模式,打造诉前调解“驻点”,智能快审“搭台”、集中执行“断后”的全链条机制。2023年,共调解案件80余件,约见当事人300余人,达成调解意向50余件,助力蛟河法院诉前化解金融纠纷类案件103件,审理金融纠纷类案件114件,快速执行金融纠纷类案件90件,帮助辖区内金融机构回笼资金200余万元。确保金融矛盾得到了有效的化解,维护了金融环境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多年的民商事审判经历,任星潼同志充分的感受到了法院对于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在其主导的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件事实跨度时间长,其中对账单据就上百张,考虑到如果企业无法及时拿到拖欠的货款,将会无法发放工人的工资,极易出现群体性信访情况,为了避免这一情况,该同志放下还在上学的孩子,一遍遍核对对账单据直至深夜,确保证据材料准确无误,同时,积极与被告协调沟通,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通过其耐心的沟通与化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企业终于将拖欠的货款拿到了手中。她说道;“一个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关乎其经济增长的问题,更是维系一些家庭的基本生存,我只是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让这些家庭生存下去”。她用自己的智慧与才干,不断探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任星潼同志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始终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放在心上,为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经营主体在线参与诉讼,牵头主导构建了制度规范化、流程标准化、管理精细化的“1135”全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新模式,优先为为涉企案件进行排期、送达,确保涉企案件能够尽快审结完毕。2023年,涉企案件送达657次,送达成功426次,极大的缩短了涉企案件送达时间,为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提质增效。她用一腔热血投身于蛟河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用奉献、责任和担当书写着“法院人”最美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