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氛围,12月1日至7日,蛟河市法学会与蛟河市司法局组织全市14个相关部门单位在蛟河市人民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宣传宪法、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通过现场采访、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
此次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宣传海报1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2条,展出宣传展板24块,制作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手册1万余册。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丽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于洪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尚楚翔等领导参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