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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纠纷亲戚“打架” 伤了亲情 毁了庄稼

 本是亲属关系,纵是远房,也比寻常多几分亲情,遇到矛盾本可以平心交谈,从容化解,然而,你毁我大豆,我毁你玉米,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仅解决不了纠纷,还伤害了彼此的感情。

 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采用“说理法”和“背靠背”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避免了进一步激化矛盾可能导致的亲情破裂及其他更严重后果。

 许某与刘某为远房婶侄关系,2003年,许某的丈夫徐某将三间房屋出售给刘某,并将自家三口人5.8亩责任田交由刘某经营。2008年,徐某因病去世,许某与刘某因交纳承包费问题发生争执,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同意支付2018年和2019年的承包费。协议签订后,刘某没有按约定交纳承包费,许某索要承包费未果,便通过村委会通知刘某要收回责任田。不久,许某在自己的5.8亩责任田上种植了大豆。刘某得知后,认为自己有承包合同,许某无权再耕种自己的责任田,便用犁将许某种下的大豆种子翻出,重新种植了玉米。看到自己的庄稼被毁,还被刘某重新耕种,许某在极度愤怒之下,于2019年6月,用镰刀将刘某播种的5.8亩土地上的玉米苗全部砍倒。因案发时已是6月下旬,过了种植作物的节气,无法补种,5.8亩土地因二人纠纷,全年颗粒无收。

 刘某一纸诉状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许某赔偿自己的玉米损失暂计一万元,并申请对自己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磐石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及时赶往四十余公里外的许某居住地了解案件详细情况。他向双方所在的村委会调查核实事发经过,并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考虑到如果只单纯处理刘某的玉米损失,而对许某的大豆损失视而不见,不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法官首先详细调查了玉米和大豆的售价,并在双方陈述的产量基础上估算出各自损失的大致数额,在双方的损失相互折抵的情况下,许某还需另行赔偿刘某损失差额2000余元。

 许某起初拒绝赔偿差额部分,坚决要求刘某返还承包地,双方相持不下,调解陷入僵局。法官遂提出用刘某欠付的两年承包费抵顶损失差额的方案,并分别采用“说理法”和“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他们毁坏农作物的行为进行评判教育。许某最终同意用承包费抵顶损失差额,但是提出承包期间缩短为2年,且需要提高承包费数额。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下,最终刘某同意了许某的要求,双方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两家人握手言和。

 无论何种情况,损害他人财物都是不可取行为,遇到矛盾不能冷静处理,反而采取非法手段,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要承担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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