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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公益诉讼监督方式,助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吉林市检察院发出一号法律风险提示函

 感谢你们通过风险提示函的方式帮助我们避免法律风险,为企业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向磊接到吉林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处理法律风险提示函》后说。

 3月16日,吉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守杰向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送达了《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处理法律风险提示函》,并向该企业详细解读了该提示函的法律依据和风险提示内容,该企业负责人对吉林市院通过提示函的方式提醒帮助企业避免风险的监督表示感谢,并表示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据悉

 此份由检察机关向民营企业发出的以公益保护为目的的“法律风险提示函”系全省首例,是吉林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更新工作理念,创新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对促进民营企业安全运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环境污染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好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市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吉林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开展了对全市医疗废物污染防控的监督工作。

 3月11日,为进一步防止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推动民营企业安全有序地做好复工复产的污染防控工作,刘守杰副检察长带领第六检察部干警实地走访了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主动“上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刘守杰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理、企业复工复产和经营等情况的介绍,对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市唯一一家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表达了敬意并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我防护、避免法律风险提出了三点意见:

 ➜ 一要全面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工作,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卫生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复工人员及家属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安全有序运行。

 ➜ 二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企业在疫情期间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各环节的污染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医疗废物对人民安全和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三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做好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排查,有效避免法律风险。

 走访结束后,第六检察部向赵彦峰检察长作了专题汇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赵彦峰检察长的部署要求,延伸公益保护的监督触角,将风险防控做在前面,防患风险于未然,第六检察部制作了《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处理法律风险提示函(一号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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