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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法学会信访法律服务站实行“八个机制”助力精准扶贫

 按照省、市法学会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吉林市昌邑区法学会昌邑区信访法律服务站(吉林市千鹏法律服务所)结合实际,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访法律服务向边远山村延伸,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实行“法治村主任”制

 为包保的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的12个行政村每个村派驻一名法学法律工作者担任“法治村主任”,这在全国也是首创,每个行政村为法学法律工作者颁发了“法治村主任”聘书。

 昌邑区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司法为民好榜样”、吉林市昌邑区法学会信访法律服务站站长、千鹏法律服务所主任张鹏谦被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政府聘为“法治副乡长”。

 “法治村主任”主要为贫困户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审查经济合同,提供就业和创业信息等;协助村委会制定、修改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确保内容及制定程序合法;受邀审查村民各类经济合同,对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通过法律帮扶,使村级事务实现了自治与法治的协调统一。

 实行党支部“结对共建”制

 为了更好的开展精准扶贫活动,吉林市昌邑区法学会昌邑区信访法律服务站(吉林市千鹏法律服务所)与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的12个行政村党支部“结对共建”,与每个村党支部签订了“结对共建责任书”,为每个村派驻一名党员法学法律工作者。

 帮助村组织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建设,对基层党员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基层党员的法治意识,提高基层党员的法治素养,组织党员与贫困户结成帮衬关系,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

 为满足农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切实解决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吉林市昌邑区法学会信访法律服务站(吉林市千鹏法律服务所)按照省、市法学会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为包保的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的12个行政村派驻“法律顾问”。

 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服务资源引入到精准脱贫攻坚第一线,通过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扶贫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助力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

 实行“巡回法律援助”制

 吉林市昌邑区法学会信访法律服务站(吉林市千鹏法律服务所)为决老、弱、病、残及边远地区群众行动的不便,成立了“巡回法律援助室”,把“坐等服务”变为“上门服务”。

 对行动不方便的受援群众他们主动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定期的到村屯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对贫困村涉及法律事项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实行“个人调解室”制


 为杜绝人民群众因矛盾纠纷返贫,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法律服务站为包保的每个村屯都设立了“个人调解室”专门为贫困户提供法律服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组织各村组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排查处理发生在群众之间特别是贫困群体身边和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积极宣传党的精准扶贫政策。

 实行“一户一档”“一人一卡”制

 建立贫困村重点人群数据库,重点关注贫困村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每年摸底调查精准扶贫人口,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基础台账,精准法律扶贫工程覆盖全乡所有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卡”的原则,对有法律需求的属于精准扶贫法律援助台账内的贫困人口优先保障其需求。


 实行“法援扶贫”研判制


 农村的法律纠纷除了传统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老人赡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外,还有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强化法律知识普及,完善法律救济途径,打造脱贫致富的法治环境。

 实行法律服务机构联动机制

农村精准扶贫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要多个机构和部门的通力合作。法律服务站整合法律援助、信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学法律工作者等资源,为贫困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真正让贫困群众享受到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对精准扶贫工作真正起到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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