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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母要告儿 法庭出击化矛盾
“感谢法官出面调解,我其实打这个官司不为多少钱,就为了儿子能来看看我,现在我儿子答应每个月拿钱还能过来看看我,都得感谢你啊。”今年七十五岁的吴大妈握着法官的手含泪说道。

吴大妈今年75岁,老伴已经去世20多年,有一儿一女,现在舒兰市白旗镇某养老院居住。9月的一天,吴大妈拿着起诉状来到了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办案人于法官在阅读起诉状后了解到,原来吴大妈要告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吴大妈一儿一女现在均已成家立业,女儿每个月能来看看自己,并向养老院支付食宿费用,但是儿子在吉林市内居住,很少来看自己,吴大妈认为自己的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便一气之下将儿子告到了法庭,并要求儿子每个月给付一千元赡养费。

办案人了解情况后,便立即给吴大妈儿子打电话,吴大妈儿子表示自己在吉林打工,平时收入不多,家庭事业上也存在不少困难,实在分身乏术,无暇顾及老母,母亲从来没有向自己提过这些,也是自己的疏忽。于法官对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尊老敬老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即使自身存在困难,也要抽个时间来探望一下母亲,关心一下老人家的身体和心理状态,现在立法明确要求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尤其是《民法典》颁布之后,国家更加重视老年人的权益,赡养老人无论如何都是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吴大妈儿子表示会定期向养老院缴纳费用,并抽出时间来探望母亲。法官将沟通结果告诉吴大妈后,吴大妈表示自己理解儿子的难处,只要儿子今后能尽到义务就不再起诉。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人赡养问题成为社会一大难题,我国也陆续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像吴大妈和儿子之间这样的矛盾很常见,法官在了解到事情经过后没有直接立案,而是先与双方进行沟通,以情打动人心,最终化解了母子之间的矛盾,这不仅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也体现出人民法院“一站式服务”与“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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