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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以司法之剑护卫绿水青山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本色。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人类持续共存的千年大计。回望百年峥嵘岁月,历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战略眼光高度重视并长期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没有法治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就是空中楼阁。沐浴在党的春风里,我国的环境资源审判事业从无到有,羽翼渐丰;几代法院人栉风沐雨,朝乾夕惕,为中华民族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在逐梦大美中国的法治期许下,一幅天蓝、地净、水清的美丽中国新画卷正在神州大地上全面铺开,一场关乎亿万人民福祉的绿色变革正在向胜利进发。

谋篇布局:从无到有,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逐步形成

千年大计,红船领航。

一百年前,烽火硝烟中的神州大地上,在森林资源丰富的皖西地区,一颗绿色发展的种子在红土地上默默扎根——1930年4月,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指导六安六区召开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定了《森林办法》,这是当时唯一一部改革、保护和发展林业的法规,堪称“环境保护第一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开始孕育、发展。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成为新中国环境保护立法的起点。

1978年,“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首次写入宪法。一年后,建国后第一部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


历史的点滴演进,标注了环境资源审判发展的坐标。

2007年11月20日,我国第一家环保法庭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破冰”,规范意义上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由此开始。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我国的环资审判走上专门化发展道路,系统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拉开序幕。

这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新设的专门审判机构,彰显了人民法院致力于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2015年11月,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牢牢扭住审判专门化这一牛鼻子,因地制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993个,包括环境资源审判庭617个,合议庭1167个,人民法庭、巡回法庭209个,基本形成专门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专门机构建设,犹如一个个环保支点,稳稳托起华夏儿女的大美中国梦。

勇立潮头: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在民族复兴、国家发展的大棋盘中,生态文明的时代考题如何作答?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为了亿万民众的绿色梦想,全国各级法院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坚持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监督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加大对环境公共利益和环境权益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环境资源审判事业也迎来飞速发展。人们可以深刻感受到,身边的生态环境不仅在恶化的道路上“急刹车”,而且开启了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的“加速度”。

从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到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再到五中全会提出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未来发展,“美丽中国”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的新目标。

2018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7.2万件,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量和水平屡创新高,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了生态环境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北京幼儿园“毒跑道”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生态环境破坏案、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绿孔雀”栖息地案……一批标志性案件审结,“天价”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成为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彰显了人民法院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的坚定决心,诠释了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司法使命,得到了老百姓真心实意的支持和拥护。

现在,人民法院又踏上了探索案件归口审理和集中管辖,努力推动环境治理协调联动和多元共治格局形成的新征程,环境司法机制呈现联动协作新趋势,司法实践经验更加丰富。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28家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其中25家实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二合一”或“三合一”等统一的归口审理模式。福建、江苏、四川、海南、重庆等省市实现了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筑梦前行:贡献中国司法智慧,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2021年初夏,全世界的目光再一次聚集在东方。一队迁徙的大象冲出位于中国云南的西双版纳保护区,一路向北迁徙。

而让世界真正动容的是中国在象群来临时展现出来的保护举措和友善态度。《华盛顿邮报》、BBC等西方媒体主动将“一路象北”归功于中国环保的成就。

当“网红”象群正向着昆明方向迁徙的时候,2021年5月26日至27日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正在昆明市举行。

来自27个国家的司法精英齐聚一堂,就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环境司法的裁判原则、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等议题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并探讨了法院、法官在促进环境法治中的地位与作用,分享了与会各国在环境司法保护中的建设成果与成功经验,并顺利通过《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法治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独特的作用日渐彰显。

2015年以来,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等环境领域重要国际性会议频频举办,交流环境治理全球经验,展示我国环境司法治理成效,促进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方案。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2019年4月26日,10个中国环境资源审判案例被收录进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板块,一同刊登的还有2016年、2017年《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英文版。这是中国司法案例首次在联合国网站上开辟专门版面且系统持续发布。

环境司法的“中国智慧”正逐渐在世界环保领域崭露头角、闪耀光芒。

回溯百年,我国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书写了一份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答卷;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正朝着大美中国梦笃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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