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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暴力犯罪,守护平安吉林

为守护吉林地区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作用,9月23日、24日两天,吉林中院刑一庭对4起严重暴力犯罪一审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饭店内喧哗滋事,发生口角造成一死一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被告人张某甲、被害人姜某、张某乙分别与同事和朋友在同一饭店聚餐。双方因小事发生口角。张某甲随即从包内掏出卡簧刀并与被害人姜某及张某乙发生撕打,两人均被张某甲刺伤,张某甲见状乘出租车逃离现场。被害人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乙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持刀刺被害人姜要害部位数刀,非法剥夺姜某生命并将被害人张某乙刺伤之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怀疑猜忌成心魔,光天化日接连杀害两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甲猜疑妻子与被害人王某乙及被害人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产生报复心理。2019年9月,被告人王某甲携带卡簧刀到王某乙工作单位将王某乙捅刺至伤重倒地,携带凶器离开,后王某甲打车至韩某家,持刀捅刺韩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当场抓获。被害人王某乙、韩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仅因猜疑前妻与二名被害人有染即预谋杀人,连续捅刺二名被害人要害部位,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分手后因爱生恨,持刀行凶杀害夫妻二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因感情纠纷,于2019年8月,在吉林市某住宅楼附近,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曾与其同居的被害人徐某及其丈夫被害人王某数刀,至二人重伤倒地,当场死亡。后郭某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因情感纠葛,产生报复之念,用尖刀连续捅刺被害人徐某、王某要害部位,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工作琐事引纠纷,登记结婚日却酿成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因工作琐事,与该公司负责人孙某、会计林某产生矛盾,2019年5月,被告人陈某在本单位二楼孙某办公室内与孙发生争执,攮刺孙某要害部位数刀,致被害人孙某当场死亡。后陈某发现林某来此办公楼,又持刀攮刺林某要害部位数刀,致被害人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陈某在案发现场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因工作琐事,用尖刀连续捅刺被害人孙某、林某要害部位数刀,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刑一庭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办理案件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有效地提升了社会安定指数,为平安吉林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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