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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创新推进河长制工作

 吉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吉林要求,深化创新河长制,在机制创新、方式创新、模式创新上不断发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建立长效体制,创新激励机制

 市委、市政府将河长制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市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完善《吉林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基础上,制定了《河流问题处理流程图》,建立河湖保洁、巡查、执法等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各级河长为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作为河长制奖补专项经费,考核激励全市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督查问责

 开播12期河湖“四乱”问题专访,开通市河长办主任手机短信、吉林乌拉圈手机APP等举报平台,共受理并及时办结群众举报37件。创新开展了第三方巡河、无人机航拍等工作方式,逐河逐段核查问题。通过定期调度、现场调研、下发督办单、及时约谈等手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共下发督办单25件,约谈县级河长2次,通报乡级河长28人。

 三、突出“三向结合”,发挥“四级联动”

 印发了《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清四乱”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村庄清洁行动”相结合,发挥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联动,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23件,打击涉及水环境问题刑事案件6起;超额完成5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划界工作;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磐石市还创新建设了40座磁脉冲垃圾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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