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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特约 执法监督员聘任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单位的外部监督作用,推动政法单位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政法单位执法司法行为,吉林市委政法委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特约执法监督员聘任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小东主持。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许伟宣读了《关于聘请特约执法监督员的通知》和《吉林市委政法委特约执法监督员工作办法》。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富民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与会领导为特约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市委办公室法规处处长胡晓蕾代表此次受聘的特约执法监督员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要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认识执法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总体部署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需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的需要,是强化执法司法社会监督、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把握执法监督员工作的针对性。主要把握“四个针对”开展监督,即针对执法司法是否公正进行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针对执法司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针对执法司法作风是否优良进行监督,切实解决作风不佳、服务不优的问题;针对执法司法理念是否提升进行监督,切实解决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问题。




     会议强调,要坚持效果导向,充分注重执法监督员工作的实效性。要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履职尽责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最后,李富民书记对全体受聘的监督员提出殷切希望,希望他们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作用,认真履行执法司法监督职责,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执法司法环境。

     市直政法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委政法委各处室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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