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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检察:办理首例司法救助案件

“感谢党,感谢检察院对我的救助,虽然我母亲被害了,但是党和政府,还有检察院没有忘记我这个孤儿,给我送来了救助金,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个理想的大学,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年仅17岁的孤儿圆圆(化名),从柳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晋东手里接过救助金,激动得说着。这是发生在柳河县检察院救助金发放现场的感人一幕。

基本情况


圆圆是柳河县某中学高三学生,她自幼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为了抚养她长大成人,四处打工维持生计,日子虽苦,但也不乏家的温暖。然而,她的母亲在一起刑事案件被害后,品学兼优的圆圆成了一名孤儿,没有生活来源,学业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七月份,柳河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了这个情况,立即向检察长汇报,杨晋东检察长听完汇报后,马上责成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对圆圆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办案人员认真调阅审查案件材料,到圆圆户籍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核实其本人及亲属的生活现状和贫困原因,并到柳河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基础数据,调取相关证据。办案人还走访了圆圆就读的中学,了解其在校的生活、学习、品德等情况。调查清楚后,确定圆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经检察长批准,柳河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救助资金,省市院高度重视,为圆圆拨付了司法救助金,并第一时间交到她手中,帮助她解决生活困难。

同时,为了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学习生活上,柳河县检察院多次与其所在中学的领导沟通,在征得圆圆同意后,达成一致意见,由学校暂为管理救助资金,直至其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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