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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注意!在长春这种行为,罚款并大屏曝光!

5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长春市将加大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治理力度。近期,长春市的交通电子诱导屏上也将陆续对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民警袁冰介绍,交通信号灯通过对车辆、行人发出行进或停止的指令,使同时到达的人、车交通流尽可能地减少相互干扰,保障路口的畅通和安全。

可是,近期发现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不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因为要礼让闯红灯的行人,致使对平峰时段的道路通行能力造成不小影响。如行人闯红灯,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行人闯红灯的,交警会依照《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袁冰警官表示,对于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边行走的,交警将同样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机动车专用高架的或其他封闭机动车专用道的,将会被处以罚款50元罚款。

交警提示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下一步,长春市还将出台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治理举措,规范交通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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