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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种菜、烧柴就盗伐林木?

11月18日,珲春林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集中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单某某、孟某某涉嫌盗伐林木三个案件作酌定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珲春林业局代表、村委会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

为保证案件办理质效,在召开听证会前,该院承办检察官通过与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屯、林场及派出所代表开展座谈会及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社会调查,掌握了各犯罪嫌疑人真实的家庭情况、生活状况、社会评价情况。

通过调查走访得知犯罪嫌疑人多是因为种菜缺少架条、生活所需烧柴而砍拾林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主动提出要进行补植复绿,并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与林业主管机关签订了补植复绿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生态资源损失。三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数量刚过立案标准,认罪认罚后量刑均在拘役三个月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经请示上级院同意后,召开拟不起诉决定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在该院检察长主持下播放了走访调查及开展“两诉两补”的视频,案件承办检察官阐明了对该案的审查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并就预防该类犯罪应该采取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拓展解说,听证人员围绕本案听证的焦点问题进行提问、评议,形成了一致意见。承办检察官综合公开听证意见后,经检察长决定对李某某、单某某、孟某某涉嫌盗伐林木三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

该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不起诉人所在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采取公开听证、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等方式进行公开审查,有效保障了案件公正处理,保障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提高了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实现良好的司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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