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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降低诉讼成本,为企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努力为支持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千千万万个企业发展出现更加充沛的发展活力。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络开庭审理了一起企业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大幅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程度减轻了诉讼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



2021年2月3日,被告公司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汇票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出票日期为 2021年2月3日,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8月2日,承兑人为被告公司,收票人后将上述汇票背书转让给原告。原告公司于汇票到期后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但因“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被拒付。原告公司向被告公司进行追索,但被告一直未予兑付,故原告公司诉至法院。



净月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立刻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案证据清晰,事实清楚,办案法官决定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在线审理案件。开庭前,法官耐心地向当事人讲解了网络开庭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在法官的细心指引下,原、被告利用在线平台出庭,参加庭审。庭审中,被告向法院说明了未能承兑汇票的理由,原告也给出了认可的承兑日期,双方当事人在线阅读庭审笔录,并通过电子签字确认笔录,在庭审后双方都表示将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该案件的办理流程大大减少了诉讼成本,缩短了诉讼期限,维护了双方企业的切身利益。



净月法院一直致力于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高民商事纠纷审判的效率和质量,实行阳光审判,公开对案件证据采用、事实认定以及评判过程释法明理,确保案件审判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从而保护当事人利益,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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