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2月18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与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吉林铁路公安处联合召开涉疫案件研讨推进会,强化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
2020年1月末,犯罪嫌疑人颜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长春、吉林等地购置假冒伪劣口罩并销售至吉林某铁路企业,其行为扰乱了疫情期间市场秩序,现已被吉林铁路公安处依法查获。
会上,吉林铁路公安处办案人就涉疫情刑事案件的案情进行详细介绍,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明光从刑事侦查和公益诉讼两个方面提出意见,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尚立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及程序衔接等方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研究论证,为后续的审判工作打下基础。
自新冠肺炎防控战役打响以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处加强对涉疫情刑事案件的沟通协调,确保紧密跟踪案件进展,提高办案合力。下一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将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