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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无缝衔接机制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成功监督一起疫情期间交付执行漏管案件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坚持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两不误,会同朝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共同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方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开展,防止脱管、漏管等情况发生。




3月6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朝阳区社矫中心通报的一名从外省接收的社矫对象情况。经审查,该院第三检察部发现社矫对象蔡某某,2020年1月10日被外省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缓刑考验期为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7月2日。朝阳区社矫中心3月5日收到蔡某某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投递显示外省法院3月3日才将蔡某某材料寄出。外省法院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送达法律文书且社矫对象未如期报到,存在漏管可能。

考虑到疫情特殊时期,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提出建议:


一是立即将社区矫正对象蔡某某入矫;


二是同意社矫中心向外省法院发函咨询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迟发原因,并要求社矫中心收到回函后立即将情况反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三是要求司法所在蔡某某入矫后了解其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原因。


目前,蔡某某已接收入矫,其漏管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朝阳区检察院本着社矫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原则,超前部署,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五步走”稳步推进社区矫正监督检察。

第一步:组织领导不停歇


第三检察部在主管检察长孙宏带领下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与工作责任心,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性,整合力量、周密部署,严防疫情时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成立以主管检察长孙宏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同朝阳区司法局社矫中心合力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朝阳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指导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由专人负责双方对接,打好协同战、配合战。

第二步:远程学习不松劲


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增强大局观念,调整工作方式,创新监督形式。在弹性工作制期间通过远程学习、视频讨论,细致分析、研究对策,讨论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第三步:宣传引导不止步


第三检察部通过微信公众号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设普法微讲堂,编撰《致朝阳社矫对象》防控疫情、法治同行顺口溜。同时科学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防范意识,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此外,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引导,确保特殊群体在群防群控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步:摸底排查不中断


第三检察部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挨个电话排查辖区内11个司法所1-2月新入矫人员21人,其中外省接收6人。通过衔接机制,妥善处理监督和防疫关系,主动加强与社区矫正中心及各司法所联系和对接,及时掌握新入矫对象的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身体状况,督促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的监管和防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期间不出现脱漏管。

第五步:总结调研不拖延


朝阳院第三检察部将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法、手段和模式的创新,以及与社矫中心联合的契机,形成特有的工作模式,总结调研报告,更好的指导今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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