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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多元化解物业纠纷 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秉持着化解纠纷、共建和谐的基本原则,利用立案庭工作的优势,将司法服务触手不断前移,为基层治理工作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某物业公司来到法院立案,要求起诉多名业主缴纳物业费用。立案庭干警明白解决物业纠纷虽然是小案,但却影响着基层社会和谐的大局,在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干警立即将案件转交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走访了小区的业主住户,详细了解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的意见和需求,并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沟通,既回答了住户们关心的与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同时将业主的意见传达给了物业公司。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将每个案件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是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的追求,亦是工作原则。未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在工作中探寻更多的可能,为城市建设和法治建设点亮更多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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