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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致知力行为民生 ——延吉市法学会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综述

近年来,延吉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法学会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团结和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被省法学会命名为“吉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2021年被省法学会评为“全省法学会工作先进集体”。
   

深化法治宣传,助推法治延吉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联合延吉市司法局,先后投资50余万元,建成了5个法治文化小广场、20余个法治宣传长廊、100余个法治宣传专栏、300余套法治宣传挂图,努力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也学法”的浓厚氛围。
   

将“双百”“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针对社会治理的难点、热点、敏感问题,利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讲座597余场次、法治宣传666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6万余册、宣传单10万余份,普法受众达17万余人,为法治延吉建设奉献了力量。
   

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建成137个法律服务站,实现了法律服务平台全市覆盖,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6万余件。
   

定期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律师专家团队,积极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9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加强法学会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延吉市法学会工作职责》《延吉市法学会工作规则》《延吉市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使法学会能按章履职,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促进法学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会员联络组制度。制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制度》,按系统将会员编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直机关、镇(街)、教育等个8个联络组,任命1名联络组长和1名联络员,建立联络员微信群,及时传达市法学会的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建立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会员发展和清退机制,及时发现、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学会队伍,及时清退不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违法违纪的会员,先后接受了427余名会员的入会审请,清退80名会员。目前,从建会初期的50名会员发展到现在的3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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