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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
普法宣传不松懈 国家安全记心间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当前,全国上下一心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严峻形势下,全民建立正确国家安全观至关重要。




为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了解战“疫”期间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升辖区内公民国家安全意识,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组织法院干警深入基层群众,走进富强村的老百姓中间,以“‘4·15’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题,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普法活动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

下午13:00,院长房朝金带领法院干警驱车前往富强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了解什么是国家安全,在国家共同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公民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故意传播病毒和散布谣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普法过程中,干警向群众分发本院自制普法宣传单,房院长对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细心解答。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拉近了干群距离,切实提升了辖区内人民群众对于国家责任和公民责任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疫情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在祖国提供给我们强大保障的同时,作为中国人,我们也应该为祖国的安全稳定和社会长足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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