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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出售、收集涉密文件资料泄密案件启示

4月15日为国家安全教育日,本期保密微课堂围绕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讲述与保密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与责任,了解保密知识从你我做起。下面让我一起了解保密安全教育知识。

典型案例

2018年7月,某市保密局在工作中发现,该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孙某使用的非涉密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涉密文件资料。经查,孙某原为某军区通信部门干部,后调至后勤部门,在服役期间,孙某收集了大量与其职务相关的文件资料(经鉴定其中1份属于军事秘密),将其数字化后存储于个人的笔记本电脑。2012年孙某转业到某市发改委信息中心,继续收集与业务有关的文件资料,至2017年调至该市科技局前,共收集了包括1份机密级、7份秘密级在内的1100多份发改领域文件资料。孙某将所有收集到的文件资料分门别类,集中存储于个人笔记本电脑。2018年2月,为撰写相关文稿作参考,孙某使用移动硬盘将部分数据导出至其在科技局的办公电脑,直至案发。事件发生后,该市纪委监委依纪给予孙某政务处分,同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很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业务需要,有收集与其具体从事工作有关资料的习惯,少数人甚至把收集范围扩大到与己无关的业务。其中一些人在办理退休、调动、辞职、解聘、退役等离职手续时,往往只对有形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进行清退,而将其收集的电子文件资料复制到个人的信息设备内,为日后的工作、学习作参考,造成很大的泄密隐患。所以在日常生活工作时,我们都应当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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