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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评论: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刚刚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着重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和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把握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显著优越性,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进。

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司法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开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动力,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履行好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司法职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断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要筑牢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初心使命,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在学思践悟中提升核心素质,实现政治与业务、理论和实际的紧密结合;要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及时关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力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不断提升专业审判职能,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当前,人民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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