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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致办案 精准保护 检察之光照亮少年前行路

感谢检察官们,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让我们的家庭重获希望!这笔救助金对于我们一家太重要了,解决了我们很大的问题,太感谢你们了……”当小花的爷爷从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许多手中接过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并一再鞠躬致谢。

案情回顾

小花今年11岁了,本应享受自己快乐的童年时光,然而因为一次不法侵害,她承担了本不属于她的痛苦,改变了她的命运轨迹……原来,小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不履行监护职责,母亲在小花3岁的时候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祖孙三人依靠捡拾废品为生,家中无房无地,借住在梅河口市郊区的一间破旧平房内,日子过得十分贫困。生活已属不易,奈何又起波折,小花又遭受了严重的犯罪侵害,让这个处在困境的家庭雪上加霜。

严惩犯罪

由于小花爷爷奶奶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及时报案,案件部分重要证据已经灭失无法补证,侦查陷入困局,梅河口市公安局主动邀请该院提前介入,许多专委高度重视,带领未检检察官分析研判,直接参与公安机关讯问、调查等侦查活动,提出数十条侦查建议,引导侦查方向,补强案件证据,将罪犯依法批捕,对最终罪犯被绳之以法起到关键作用。

用心关爱

虽然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并不代表着案件办结。由于检察官们在办案中已经了解到小花的基本情况,为进行全面核实,又多次到小花家中、村部及学校进行走访调查,经审查,认为小花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办案中,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许多专委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村委会代表等人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小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经该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向小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

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该院未检检察官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所在地基层组织及民政部门帮助小花申请生活救助政策,向市教育局及小花就读学校送达建议函,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小花的就学救助,降低其就学成本。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还依法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小花进行法律援助,并针对案发后小花出现不愿说话、自闭内向等心理变化,及时对小花启动心理危机干预,委托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该院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对小花进行了一系列心理疏导,现在,小花逐渐走出阴霾,恢复了往日的乐观开朗。

守护成长  检察有为

小花的案件,是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每日办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主动担当作为,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检检察官们在办案中追求极致、精益求精,用实际行动践行“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已经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犯罪预防为“一条龙”的工作格局,司法救助工作已经进入主动化、常态化、全面化阶段。2019年以来,先后已对五名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所办案件均依法落实听证会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内外联动形成多方位救助格局,与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配合,综合运用多元化救助方式,切实提高救助实效,不断释放检察温情,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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