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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吉林省政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是由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与吉林大学联合组建的创新型法律研究人才培养基地,现面向全省政法系统招收专项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5名,热烈欢迎全省广大政法干警踊跃报考!

一、报名条件

除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http://zsb.jlu.edu.cn/info/2459.html)和《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http://law.jlu.edu.cn/info/1046/18155.htm)要求的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吉林省政法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二)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中至少有一个是从教育部原985、211高校获得;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初步确定研究计划(导师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核

凡报考吉林省政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需先与省委政法委取得联系,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
(二)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三)工作证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附后)。
请于2021年2月20日12时前,将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省委政法委,E-mail:billy.min@126.com。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吉林省政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专项全日制定向培养,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考生须脱产学习但不调入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考生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与吉林大学、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经省委政法委审核备案后,方予以录取。

四、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三年之内不得再次报考,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需要咨询的事宜,请与省委政法委干部处联系,联系人:闵晓磊,联系电话:0431—88792540。

附件:


1.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  2021年政法系统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吉林省政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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