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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首犯获刑16年!四平“龙少”等人恶势力犯罪依法公开宣判

6月24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费金伟(绰号“龙少”)、蒲强、张宇恶势力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首犯费金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蒲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被告人张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责令被告人费金伟退赔被害人包某、刘某人民币3万元;追缴被告人费金伟赌博违法所得人民币237630.22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费金伟等人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恶势力。


为充分贯彻上级法院提出的关于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全覆盖要求,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规则,铁西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蒲强、张宇分别指定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二被告人提供辩护。


2020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行百里者半九十,铁西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除恶务尽彰显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还法治社会以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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