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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荡涤黑恶万民悦——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全力开展“六清”行动扫描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扫黑办关于 “六清”行动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依法严惩,推动各项工作紧密衔接,高效完成“案件清结”,不断推动“黑财清底”,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果。

紧盯案件审理
高效完成“案件清结”
    

2018年以来,梅河口市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51人,截至6月30日已全部审结,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无发回、改判、申请再审案件。
    

2020年,梅河口市法院组建了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合议庭,由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两名资深法官担任审判员,配备两名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对于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院长亲自包保、跟踪督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专门合议庭严格把握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刑事政策和审判原则,认真落实“三项规程”以及庭前会议和指定辩护人制度,充分贯彻落实“两高两部”通知意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
    

2020年,梅河口市法院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质效。3月5日,梅河口市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对邢某某等6名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的高效审结,提前完成了“案件清结”的目标。

延伸审判职能
积极参与“行业清源”
    

2018年以来,梅河口市法院针对已审结的黑恶势力案件暴露出来的行业监管漏洞,结合“一案一整治”工作,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综合治理,共计发送司法建议9份,发送对象涵盖乡镇政府、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议内容涉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金融借贷、社会治安等领域,均得到了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材料内容翔实,整改措施扎实具体,切实发挥了司法建议的职能作用。
    

梅河口市法院在公开审理案件时,主动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打击与宣传并重、执法与监督同行。在公开审理臧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案件时,梅河口市法院邀请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等11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优化执行手段
不断推动“黑财清底”
    

2020年,梅河口市法院成立了以执行局长为组长的“黑财清底、打财断血”工作小组,配齐配强小组成员,组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相关执行案件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开展“黑财清底”“回头看”工作,于今年4月恢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同时加大查控力度,完善查控措施,拓宽财产线索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结合委托外地法院查询、网络查控动态分析、被执行人服刑法院查询等措施,全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在执行林某某等21人 “套路贷”案件财产刑时,梅河口市法院执行团队先后远赴浙江省宁海市和江西省乐平市,线下线上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应查尽查、应执尽执,虽远必追、虽小必执”的原则,确保穷尽执行手段,不断推动“黑财清底”工作顺利完成。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梅河口市法院将一如既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为长效常治奠定坚实基础,为平安梅河、法治梅河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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