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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高位运作,四平警方“扫黑除恶”实现深度“破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平市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先后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团伙12个,破获刑事案件297起,依法打击黑恶团伙成员290人,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保护伞”92人,查封、冻结、扣押资产折合人民币5.01亿元。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数、涉恶团伙数、查扣资产数和线索办结数等持续位全省前列,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第一。

强化“扫黑除恶”方向性

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2月8日,四平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四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三年来共召开35次专题党委会,20次推进会,15次深入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开展5次集中培训,真正提高了斗争意志和政治担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聚焦农村治安复杂地区、城乡结合乱点部位及城区重点区域领域等黑恶问题重灾区,主动开展治理,成功打掉梨树县李某生、王某山、寇某艳,伊通县凌某学,双辽市郑某文5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组织的领导者长期任村支书或主任,长期侵蚀、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手中权利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当地百姓。同时,聚焦盘踞城乡结合部位乱点的黑恶势力,打掉双辽市赵某、刘某、李某3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随后,又打掉伊通县王某、铁西区刘某梅2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三年高压严打态势,带动涉恶九类犯罪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四平市也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最安全城市”。

强化“扫黑除恶”攻坚性

为了将“扫黑除恶”引入纵深,该局实行了“三大机制””。一是实行责任核查机制。严格落实“四定一包”核查责任制,对线索逐条建立档案,实施“清单制+责任制”核查整改模式,做到条条见底、件件落实。上级批转的507件线索,全部按时查结,攻克2018年以前陈年积案230起,线索办结率、有效率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实行监督前置机制。邀请检察院、法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法制审核部门、督察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对专案运作质态、纪律执行等进行常态督查检查,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无缝衔接,做到打深见底、不枉不纵。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的10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在侦查、诉讼、审判环节无一出现案件性质改变情况,在“六清”行动中提前完成案件清结任务目标;三是实行联查联办机制。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断血同步推进,积极落实线索双向移交,实现黑恶办理一体化模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96条,有92名党政人员被撤职和受到党内警告等纪律处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主动与检法、银行、房产、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系,扎实做好资产核查等工作,共查封、扣押、冻结资产折合人民币5.01亿元。

强化“扫黑除恶”质效性

如何强化斗争质效,该局提出了“三个整治”,向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顽症痼疾动刀,有力铲除了乱象滋生的深层次土壤。压实责任抓整治。构建“三级三长一起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警种部门配合抓”的高规格治理责任链条,向存在监管漏洞的行业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70份,挂牌整治了11处治安乱点,受到中央、省、市督导组高度评价;专项打击抓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围绕固本强基,部署开展了打击“套路贷”犯罪、涉信息网络有组织违法犯罪等一系列延伸打击专项行动,打掉团伙10个,破案33起,打处64人,2020年较2017年刑事案件下降12%,省公安厅领导多次批示肯定;聚焦重点抓整治。聚焦黄赌毒等问题,集中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黄、赌、毒案件571起,打处946人,扣押毒品5.5公斤,查扣资产5000余万元。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问题,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案件85起,打处131人,关停254家违法违规企业,挽回经济损5.5亿元,以重点整治带动社会环境同频净化。

强化“扫黑除恶”持续性

与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工作,该局不断强化制度、人才等保障。首先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党委保持韧劲,带动各级各部门一盘棋、一齐抓。不断充实各级扫黑办力量,持续强化线索核查力量,大力加强宣传引导,举办“扫黑除恶”抖音平台直播,投入扫黑经费,对表现突出的68名先进个人、10个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提拔重用干部13人,进一步激发斗争精神。同时,加强机制建设,围绕“六建”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严惩、治理、联动、督办、举报处置和考评机制。深入分析涉黑恶犯罪新动向,建立完善深挖整治、乱点乱象防范治理、强基固本、联合监管、线索核查联动、考核评估等制度体系,固化24项机制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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