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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新鲜出炉!延边检察扫黑除恶成绩单



2019年3月29日,经过承办检察官及时、全面、细致的审查,朴某某等13人涉黑案被依法提起公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2019年10月28日,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打掉朴某某等13人涉黑案是延边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之一。


涤荡黑恶,唯有利剑高悬;铁拳出击,方能保民平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为平安延边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以强大的攻势打响专项斗争


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迅速办结,一个个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被依法得到严惩,一片片涉黑涉恶滋生的土壤被彻底铲除。自2018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办理案件,认真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原则和精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案件定性上做到既不降低标准,也不人为拔高。期间,共办理侦查机关以涉黑犯罪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20件148人,办理侦查机关以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件196人。

深挖彻查各类案件涉黑涉恶线索


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背后保护伞的成果关系到专项斗争的成败,延边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两个一律”,强化“一案三查”,对2016年以来办结和在办涉黑涉恶案件、刑事案件、民间借贷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控告申诉案件等案件一律主动跟进,深挖背后的“腐伞渎”,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80条、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共计18条。

检察建议助力整治行业乱象


一纸检察建议看似简单,实则关乎检察监督实效。延边州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在综合治理体系中担负的重大责任,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助力扫黑除恶“行业清源”。针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执法盲点等,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检察建议,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及时整治行业乱象,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多方配合、全员参与、立体防控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检察建议绝不是发出去就了事,还要紧紧盯住效果,监督落实情况。全州检察机关通过上门走访、定期会商等方式持续跟踪评估整改效果,促进“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64份,促进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聚焦问题、分类施策。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硕果


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既要打得准,又要打得稳。在这场“明与暗”的较量中,全州检察机关立足工作实际、黑恶犯罪特点、易发多发黑恶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从依法严惩、行业监管、组织建设、执纪监督、社会治安、市域治理、组织领导、考核评价等方面,谋划建立《关于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实施办法》《关于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等19项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真正做到在推进中归纳总结,在实践中完善提高。

践行初心使命争当扫黑除恶先锋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州检察干警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坚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紧紧咬住目标不放松,让一个个罪行累累的黑恶分子被依法严惩,把一件件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也为自己赢得了诸多荣誉。州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珲春市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等6个集体荣获“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等2个集体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延吉市院朴泰男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延边州院许知然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汪清县院董典海等8人荣获“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延边州院车京熙等3人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三年斗争有终点,扫黑除恶无穷期,延边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探索“长效常治”制度,以更加担当的作为,更加有为的成绩,推动扫黑除恶行稳致远,为平安延边创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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