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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的探索实践

7月1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受邀在辽源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素养提升轮训班上就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同与会领导共同学习了诉源治理产生的背景,分析了全省、全市诉源治理情况,梳理了诉源治理工作现存问题,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诉源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在诉源治理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吉林省在诉源治理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格局基本形成,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在线融合、集约集成效能不断释放。同样,辽源市诉源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综治中心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辽源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了以“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基层基础网格体系、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为内容的“111”平安建设模式,增强了解决群众诉求的便利性,增强了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性,增强了源头治理工作的超前性。辽源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把诉源治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组成1+N优秀法官团队常驻各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中心配套建设,构建“对接关口前移、多方联动调解、分类专业调处、调解贯穿全程”的源头治理工作模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形成了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不上行”的良好态势。两级法院将诉前调解与各县区乡镇网格治理体系对接,优选网格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涉诉纠纷;构建“法官+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的一体化解纷链条,全面开展解纷排查化解工作,构建起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平安建设模式,打开了基层纠纷前站化解的新局面。今年2月,在全省法院召开的诉源治理工作会议上,辽源中院做了经验介绍发言。

授课对诉源治理工作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要紧盯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更好发挥各主体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要完善保障体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诉源治理实现既定目标。

授课强调,诉源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把脉、回应和破解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中的种种问题,既是推动源头治理完成法治化转型的过程,也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今后的工作方向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共建共治共享、提升制度供给能力、增强智治支撑作用、提高精细化治理水平、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从而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实现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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