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和龙市东城镇光东村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来,和龙市司法局不断强化措施,加强该村法治建设,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立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将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村“法律明白人”全部纳入群成员;以微信群为纽带拉近与村民的距离,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新农村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结合村里的实际情况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氛围,促进形成新的社会治理格局。
强化村干部法治培训。组织司法所到村里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讲,为村干部、部分脱贫户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有关惠民政策;组织光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参加由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强化基层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全市村干部、驻村干部法治能力提升轮训班,有效提升了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
强化法治文化建设。依托民宿旅游、有机大米水稻种植合作社、扶贫产业合作社等,将本村特色与法治元素相结合,以发展旅游项目带动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