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城法院长江路开发区人民法庭在辖区某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两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司法服务,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更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2017年,某农业公司与兰家镇某村十二户村民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约定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公司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和重点农业项目,时间为6年,流转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届满后,双方就继续承包土地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杨某等两村民先行遂诉至宽城法院,要求农业公司返还土地并恢复原状。
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该案不仅涉及村民利益,涉案村民较多,处理不好容易导致矛盾升级,并且还关系到乡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只有妥善化解纠纷,才能维护村民利益又能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于是,法官多次到该村实地踏查,了解土地流转面积及现状等情况。发现土地上建有大面积温室大棚、育苗室等设施,且蔬菜果树等农作物正值生长期。
了解具体情况后,法官决定本着维护农户权益、为企纾困解难的出发点去化解双方矛盾,并且,也可以防止后续系列诉讼案出现,从而导致矛盾升级。与此同时,考虑到基层组织知民情、懂民意,有他们参与更容易化解纠纷,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并邀请村干部参与庭审,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庭审中,法官将调解的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与村干部形成合力,围绕农户的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生存的难点进行反复研判、磋商,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平衡,同时围绕争议焦点说理释法。在法官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后,村民们终于有所动容,均同意将承包地继续流转给公司,相关事宜待后续协商。
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此类纠纷及其他涉农相关法律问题与旁听村民进行了互动交流,并对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耐心予以解答。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本次庭审,对法院审理案件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感受到了便捷的司法服务。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解决好农村土地纠纷,事关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下一步,宽城法院长江路开发区人民法庭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强化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模式,主动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继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床沿炕头,将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