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六霸”黑恶势力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2、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3、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十类新型黑恶犯罪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篡改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及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并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三)“黄赌毒黑”交织勾连犯罪
利用操控黄赌毒场所、垄断经营、暴力护场等方式,实施制贩毒、开赌场、组织卖淫与黑恶合流的违法犯罪。
(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黑恶犯罪
操纵、控制未成年人盗窃、斗殴、贩毒、敲诈,利用残疾未成年人乞讨诈骗,及实施校园欺凌、性侵伤害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须知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请勿多头、重复举报。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举报渠道
梨树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4-5254056
举报邮箱:lsgajshb2026@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梨树县梨树镇经开大路260号
邮编:136500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