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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辽源市龙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介绍

中共辽源市龙山区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有: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龙山、法治龙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和上级政法机关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一)综合业务科;维护社会稳定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区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书记1名,由区级领导兼任;副书记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3名。